抖音、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如今相当火爆,大家用手机就能轻松记录生活点滴。但这样的便利可能潜藏着版权争议,这问题往往被大家忽视,成了容易被忽略的难题。
路边随手拍可能侵权
嵩明法院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众多趣味视频。在街头,常有人将英俊男子拍摄后上传至抖音,亦或用手机捕捉夫妻争吵的瞬间。此类行为可能违法。例如,宁波一高速收费站男收费员因微笑显得略显不自然,被网友拍成视频上传,被戏称为“职业假笑”。尽管他声称是在用心服务,却遭受了恶意的嘲讽,视频发布者可能侵犯了其肖像权。此外,将夫妻打架等异常行为拍下并上传至网络的行为,可能产生不良影响,也可能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。依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的规定,未经本人同意,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肖像,即构成侵权。
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,有些人觉得有趣就拍照发到网上,却没意识到这样做可能会损害别人的名誉和形象。如果因此给他人心理带来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,那不仅是不道德的,还可能违法。
表情包制作侵权情况
表情包在网上的社交场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私下交流或个人欣赏等非商业场合使用表情包通常不会构成侵权。但有些真人表情包通过在照片上加入低俗文字来丑化他人,破坏其形象,以此来增强娱乐效果。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了肖像权,还可能侵犯了名誉权。比如,若将影视作品的剧照变成真人表情包,就必须要得到肖像权人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同意。葛优就因为艺龙网未经他允许使用“葛优躺”表情包进行宣传而提起诉讼,最后获得了7.5万元的赔偿。这个案例提醒我们,不应随意将他人的形象用于表情包的盈利或恶搞目的。
人们普遍觉得制作表情包仅是消遣,但事实上,表情包一旦在网路上广为传播,便涉及诸多权益问题。特别是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,在制作表情包时需特别谨慎,以防引发版权争议。
影楼照片使用侵权
影楼拍摄时,我们会拍证件照、写真、婚纱照等。商家有时会把这些照片用于橱窗宣传,这让人挺疑惑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,若未经本人允许,将他人肖像用于广告、商标、橱窗装饰等盈利活动,就是侵权行为。即便是半张脸的照片,只要能辨认出当事人,也算是对其肖像的再现。实际上,不少影楼在未告知顾客的情况下使用照片,或者通过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来使用顾客照片,这些都是不合法的。
拍照之际,消费者应向影楼说明照片将如何使用,以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益。一旦肖像权受到侵犯,必须迅速采取措施,捍卫个人权益。
网络视频中的背景侵权
除了人物,网络视频的背景也可能涉及版权问题。比如,旅游视频中,有些人会以特别的建筑或艺术品作为背景。如果这些建筑或艺术品受到版权保护,而拍摄者利用它们来盈利或者用于不当用途,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。很多著名的景点,它们的建筑本身就拥有知识产权等众多权益。游客拍照留念是可以的,但如果用来盈利或者损害景点形象,就可能侵犯了这些权益。
在观看众多旅游博主的视频时,我们要注意他们是否不小心触碰到了版权问题。例如,如果他们用特殊的拍摄角度拍摄古建筑,并用于商业用途,那么可能需要申请相应的许可。
儿歌音乐侵权风险
在制作网络视频时,儿歌常被用作背景音乐。很多人觉得儿歌是公共文化,可以随便使用。但事实上,儿歌也有版权。如果在抖音、快手等视频平台上用儿歌做背景赚钱,比如做儿童产品广告,没得到版权方的允许,那就侵犯了版权。同样的,如果家庭自制的宝宝视频用于商业或盈利性平台传播,也可能违反了版权法。
一些小工作室和个人在制作视频时,往往忽略了儿歌的版权问题。这种疏忽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不少麻烦。
宠物视频拍摄侵权
宠物视频颇受欢迎。但需注意,这类视频也可能导致版权争议。若未得到宠物主人同意,将他人宠物拍成视频并从中获利,可能侵犯了宠物主人的某些权益。比如,在小区里看到一只萌猫,若未经主人同意就拍摄并制作视频来盈利,这种行为同样需要征得同意。另外,有些宠物店可能会拍摄店内宠物的情况用于视频宣传,若合同里没有明确宠物主人同意用于宣传,这也算作侵权行为。
宠物博主在使用视频时,要关注宠物来源的合法性,并核实宠物主人是否同意了拍摄。
在使用抖音、快手等视频平台上,大家可能并未察觉,自己或许在不经意间侵犯了他人版权。阅读完这篇文章后,希望您能有所领悟。若您有过相似遭遇,欢迎在评论区分享。若您认为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,请点赞并分享给更多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