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购买出行无忧
童某为了日常出行更加方便,决定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富康桥车。他特意前往保险公司为新车办理了保险,心想这样一来,出行时便无需担忧安全问题。然而,出乎意料的是,他之后竟然陷入了一场理赔的纠纷。
行驶突发部件碰撞
童某驾车外出,途中不幸遭遇不测。车辆前机盖突然毫无征兆地飞起,紧接着重重地击中了挡风玻璃。只听一声巨响“哐当”,挡风玻璃瞬间破碎,前机盖也遭受了严重损伤。这一惊险情景让童某惊恐万分,出了一身冷汗。
措施无效撞向护栏
童某动作敏捷,立即拉响了紧急刹车,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,双脚用力踏下刹车踏板。然而,掀起的引擎盖完全遮挡了他的视线,使他无法精确操控车辆。受惯性影响,车辆偏离了既定行驶路线,猛然撞上了路边的护栏。车辆左侧前方,包括保险杠、左侧大灯、边灯、翼子板等部分,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伤。
理赔分歧各执一词
事后,童某心情急切,赶紧向保险公司提交了赔偿请求。但保险公司以车辆部件间的碰撞不属于“碰撞险”的承保范畴为由,果断拒绝了赔偿申请。童某倍感失望,心想自己已参保,遭遇此类损失却无法得到赔偿,觉得实在很不公。于是,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执。
焦点争执三种意见
此案焦点在于童某驾驶的车辆行驶途中,引擎盖意外弹出,导致挡风玻璃受损。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各方意见不一。理赔阶段,涌现出三种不同的看法。有人认为,车辆引擎盖与挡风玻璃的碰撞,以及车身左前部与护栏的接触,都应包含在“碰撞险”的保障之内,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车辆损失及护栏维修费用的赔偿。另有人观点不同,他们认为引擎盖与挡风玻璃的碰撞不在“碰撞险”理赔之列,然而,车辆与护栏的碰撞则符合“碰撞险”的理赔条件。保险公司需依照“车损险”及“第三者责任险”的相关条款,对车辆左侧前方部位及护栏的受损情况予以赔偿。同时,也有人持不同观点,认为此类损害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。
条款解读应按二判
依据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》的第一条,所谓的“碰撞”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或移动的物体发生的意外接触。然而,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车辆前机盖与挡风玻璃之间的接触,这种内部部件间的碰撞并不在“碰撞”保险责任之内。通常情况下,保险公司不会对前机盖或挡风玻璃的损坏进行赔偿。若车辆投保了“玻璃单独破碎险”,则前挡风玻璃的损坏可依法获得赔偿。童某的车辆损坏是由于前机盖翻起后撞击了护栏。此类损失应由碰撞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担。因此,保险公司有责任进行赔偿。综合来看,以第二种方式处理此案最为妥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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